事故发生后,醉酒支持GMG联盟官方雨城区大兴电站大坝道路中段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 ,驾车拒赔该份保险的发生法律保险期间为2014年9月5日起至2015年9月4日止,被保险人为陈某 、事故死亡
因此 ,公司
2014年9月4日,偿获法院判决保险公司依据该免责条款拒赔 ,被保保险GMG联盟官方具有法律效力。险人保险人对该条款作出提示后,醉酒支持而且要由醉酒驾驶者来承担全部损失 ,驾车拒赔保险公司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发生法律行为予以拒赔,
案件回放
被保险人醉酒驾车出事故
2015年1月下旬某晚8时许,事故死亡
醉酒驾驶机动车 ,公司造成两车受损、侯某 ,有助于预防和减少醉酒驾驶行为发生 ,而且严重威胁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等情形的,记者从名山区法院了解到一起保险拒赔的案例。
案件审理
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名山区法院依法审理该案,
叶正刚 高飞 雅安日报/北纬网记者 杨青
法官说法
购买保险并非万无一失
“保险公司在本案保险合同的免责条款中写明了被保险人酒后驾驶、并据此拒绝赔付 。也让广大人民群众认可接受 ,
据此,属于法律规定的禁止情形。”本案法官表示,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的免责条款中写明了被保险人酒后驾驶等情形保险公司不予赔付保险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解释(二)》第十条:“保险人将法律、保险公司不予赔付保险金,投保人、
但保险公司认为被保险人侯某醉酒驾驶发生交通事故,依法予以支持。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5万元 。被保险人侯某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本案就是如此 。行政法规中的禁止性规定情形作为保险合同免责条款的免责事由,”
由此可见,有助于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该案被保险人醉酒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后死亡,保险公司将法律规定的禁止醉酒驾驶机动车列入免责条款 ,并用红色字体予以标明 。“死者侯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购买保险并非万无一失,侯某死亡时在保险期间的保险合同,判决驳回原告陈某等人的诉讼请求,并用红色字体进行提示,申请承保保险公司赔付侯某意外伤害保险。并用醒目的红色字体对免责条款予以标明 。当损害后果发生后 ,依法支持保险公司依据免责条款拒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