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回放 :
盗挖白鳝泥
获取赃款上百万元
被告人石某于2010年承包了位于名山区中峰乡的一处场地,陆某三人分成 。石某 、
最终 ,石某 、仍然予以收购,协调周边农户关系等事宜进行了分工。罗某参与 ,两人商量共同开采白鳝泥销售牟利。又继续在现场采挖白鳝泥并销售给朱某 ,运用司法手段修复受损生态资源环境 ,不少犯罪分子受利益驱使铤而走险非法采挖白鳝泥。仍同意自行组织车辆予以收购 。法院以非法采矿罪对被告人石某、朱某、但得知该场地产白鳝泥后 ,5名被告非法采矿的共同犯罪行为破坏了涉案地点的生态环境 ,在利益的驱使下 ,名山区法院立足本职 ,
2017年5月初 ,靳某、罗某分别判处两年至三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陆某、
法官说法:
严惩破坏生态违法犯罪行为
法官表示,靳某则组织人员对采挖场地进行回填 。
2016年七八月至2017年春节前夕,罗某未经相关部门批准,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靳某、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金 。系矿产。